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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司法考試大綱——法制史
来源:      时间:2010/5/29 上午 11:13:05

第一章 中國法制史

  第一節 西周至秦漢、魏晉時期的法制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先秦法制主要內容、秦漢律的主要內容,這一時期的司法制度。

  理解:法制思想、出禮入刑,秋冬行刑,八議、五服制罪。

  熟悉:漢代親親得相首匿原則、春秋決獄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:

  法制思想(以德配天 明德慎罰 德主刑輔) 先秦法制主要內容 (出禮入刑 五刑 契約與婚姻繼承法律 鑄刑書與鑄刑鼎 《法經》) 秦漢律的法/律教育/網整理主要內容(罪名與刑罰 文景帝廢肉刑 親親得相首匿) 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典的發展變化(名例律 八議 五服制 罪) 司法制度(大司寇 五聽 三刺 廷尉 春秋決獄 秋冬行刑)

  第二節 唐宋至明清時期的法制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永徽律疏,六贓,五刑,宋刑統與編敕、契約與婚姻繼承法規,元代四等人制度,明律與明大誥,明清會典,罪名與刑罰,這一時期的司法制度。

  理解:中華法系,十惡、保辜,立法思想與刑罰原則,清律與例。

  熟悉:翻異別勘,審級管轄,會審,死刑復奏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:

  永徽律疏與中華法系 十惡 六贓 保辜 五刑與刑罰原則(公罪與私罪 自首與類推 化外人) 宋刑統與編敕契約與婚姻繼承法規 元代四等人制度 明律與明大誥 清律與例 罪名與刑罰(折杖法 刺配 淩遲 奸黨罪) 立法思想與刑罰原則(明刑弼教 重其所重輕其所輕 故殺與謀殺) 司法制度(大理寺 刑部 禦史臺與都察院 提點刑獄司與提刑按察使司 刑訊與仇嫌回避原則 翻異別勘 審級管轄 廷杖與廠衛會審 死刑復奏)

  第三節 清末、民國時期的法制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清末主要修律內容,清末司法體制的變化。

  理解:清末“預備立憲”。

  熟悉:這一時期的憲法性文件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

  清末“預備立憲”(《欽定憲法大綱》 十九信條 諮議局與資政院) 清末主要修律內容(《大清現行刑律》《大清新刑律》 《大清商律草案》 《大清民律草案》 訴訟法律與法院編制法) 清末司法體制的變化(四級三審制 領事裁判權會審公廨) 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》“天壇憲草”與“袁記約法” “賄選憲法” 《中華民國憲法(1947)》

  第二章 外國法制史

  第一節 羅馬法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羅馬法的產生和《十二表法》的制定。

  理解:羅馬法的發展,羅馬法的淵源和分類。

  熟悉:羅馬私法的基本內容,羅馬法的歷史地位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:

  羅馬《十二表法(Dodicl Tavole)》的制定 羅馬法的淵源和分類 羅馬私法的基本內容(人法 物法 訴訟法) 羅馬法的歷史地位[《國法大全(Corpus Juris Civilis)》——《查士丁尼法典(Codex Jus-tinianeus)》、《法學階梯(Institutiones)》、《學說匯纂(Digesta)》、《新律(Novellae)》 羅馬法的復興及其意義]

  第二節 英美法系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歷史沿革,英國法的淵源。

  理解:英美法系的形成與特點。

  熟悉:美國憲法,英美司法制度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:

  英國法的淵源(普通法 衡平法 制定法) 《美國聯邦憲法(Con-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)》(憲法的制定 憲法的主要內容與修正案) 英美司法制度(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與司法審查權 陪審制度 辯護制度) 英美法系的特點

  第三節 大陸法系

  基本要求:

  了解:歷史沿革。

  理解:大陸法系的形成和特點。

  熟悉:憲法與民法的主要內容及其特點,並能夠分析借鑒。

  考試內容:

  憲法[《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(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)》和憲法l946年日本“和平憲法”] 《法國民法典(Code Napoleon)》與《德國民法典(Bürgediches Gesetzbuch für das Deutsche Reich)》 司法制度(法院組織 民事、刑事訴訟) 大陸法系的特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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